宜昌市畜牧兽医中心短信服务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为强化安全生产宣传等畜牧兽医工作,宜昌市畜牧兽医中心拟聘请一家专业的短信服务商开展合作,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
宜昌市畜牧兽医中心短信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人
宜昌市畜牧兽医中心
三、预算金额
人民币3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此为最高成交限价。
四、采购需求
在1个年度内,根据采购人安排,在指定的时间节点发送安全生产等提示短信不低于60万条(单条短信最高限价为0.05元/条)。
1.供应商须确保所发短信覆盖国内四大基础运营商(电信、移动、联通、广电)的终端用户,不限制供应商方式(直联或转接均可),但须保证发送成功率和及送达质量。
2.所有外发短信均采用“宜昌市畜牧兽医中心”或其他我方规定的一个或者多个抬头发送短信。
3.供应商所有短信发送记录能保存半年以上。
4.供应商要有实时返回短信发送状态的系统平台。对于因受众手机关机等客观因素造成的短信推送不成功不予计费。
五、供应商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应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含短信息服务业务,本项目接受其省级或地方分公司投标。若供应商为其它合法合规的短信服务提供商的,须持有《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持证主体的授权书(授权范围应涵盖短信服务)。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点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六、报价文件组成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持证主体的授权书彩色复印件;
3.主体信用查询记录;
4.报价单;
5.可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比如短信服务项目的成交合同等。
以上所有资料需加盖供应商的公章,胶装后装入密封档案袋并加盖公章。
七、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1.递交时间:2026年6月19日9:00前。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收。
2.地址:宜昌市畜牧兽医中心医政药政科(宜昌市港窑路64号宜昌农业大楼五楼)
3.联系人:谭先生,电话18986796592。
八、成交供应商确定
有效报价不少于3家情况下,采购人选择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价格相同情况下,择优选择质量和服务更好的供应商。
宜昌市畜牧兽医中心
2026年6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