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兽医监督 >动物检疫
 
乡镇生猪定点屠宰存在问题及建议
发布时间: 2009- 03- 26作者: 字体:【
 

乡镇生猪定点屠宰存在问题及建议

李庆和

 

生猪定点屠宰是进一步贯彻《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2007年国务院下发通知,要求乡镇生猪定点屠宰达到95%以上,生猪产地检疫,宰前检疫和宰后检疫要达到100%,对私屠滥宰和生产加工,销售病死猪肉、注水猪肉要严查严处。从2007年开始,兴山县经经济商务局,县畜牧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等单位对全县8个乡镇的生猪屠宰进行了整治,实行定点屠宰。到年底,全县8个乡镇都按要求实现了生猪定点屠宰,其中峡口、高阳、水月寺、古夫都按标准和和规模建起了生猪定点屠宰场.但是经过近一年多的实践,全县乡镇生猪定点屠宰除古夫、高阳由三牧公司经营外,其余乡镇都是个体经营,在不同程度上暴露一些问题和矛盾。

一、屠宰量达不到规模,屠宰场经营困难。目前就全县乡镇生猪屠宰行情来看,除古夫、高阳市场肉品销量较大外,其余6个乡镇屠宰量较小,在全县6个乡镇中峡口和水月寺有一定肉品市场,其余4个乡镇肉品销量较少,据对峡口屠宰场的调查,该场由个体经营户向文兵投资近20万元按标准要求修建了屠宰场并于2007年11月开工营业,而峡口在全县乡镇中肉品销量有一定市场,可是平均年屠宰量也不足2000头,每天屠宰生猪平均在4头左右,每头按物价局规定收取加工费15元计算,收入60元。但作为屠宰行业,至少要请2名屠工,每人每月按1000元付工资,屠工工资就无法保障,还有水电、污水处理、消毒、燃料开支等,且无利可图,难以维持经营。

  二、肉品经营户法律意识淡薄,屠宰管理存在漏洞乡镇生猪定点屠宰在经营上从活猪购进到肉品销售都是肉贩独立经营,与古夫、高阳相比都有一定差距,从而也避免不了有私屠滥宰行为。但对私屠滥宰在处罚执法主体上属于县经济商务局,工商、牧畜都没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的权利,而乡镇政府也没有明确管理责任,一旦出现有乱屠宰行为很难及时处理打击。一些肉品经营户对定点屠宰认识不够,并有抵触情绪,而少数屠宰企业由于负债经营,技术较好的屠工请不起,只能请一些技术较差的屠工,所以难免在宰杀质量上存在一些问题,倒致肉品经营户与屠宰业主产生矛盾和纠纷,从而私屠滥宰。

三、区城差别较大,私屠滥宰行为难以从根本上消除。由于乡镇合并,现在生猪定点屠宰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乡镇执行,而原有被合并的乡镇虽然是属于小集镇,每天都有肉品经营,在水月寺高岚集镇,峡口建阳坪集镇,南阳湘坪集镇等都没有纳入生猪定点屠宰管理范围,而要求这些集镇肉贩到乡镇级屠宰场定点屠宰生猪,因运输、经营不方便而仍然是采取私屠滥宰方式经营销售肉品,在对这些肉贩的打击上因管理执法人员缺少,也很难从根本上消除。由于这样,目前在乡镇集镇上经营肉品的个体户则片面地认为不公平、不合理。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要达到从根本上消除了乡镇生猪私屠滥宰行为,确保城乡居民吃上安全放心肉,建议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强化管理,落实责任,建立起长效监管机制一是由县经济商务局授权乡镇政府,由乡镇人民政府依法成立监管工作小组,对私屠滥宰行为有执法权、打击权和处罚权,切实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二是乡镇人民政应将生猪定点屠宰管理纳入工作机制,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对本辖区内生猪定点屠宰负总责。三是县经济商务局要会同工商、畜牧等部门成立工作检查组,实行不定期的到乡镇屠宰场检查经营运行情况,组织肉品经营户与屠宰企业负责人相互沟通,帮助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化解肉品经营户和屠宰场业主之间的矛盾,实现和谐发展。

二、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形成生猪定点屠宰中心网络一是全县以三牧公司为中心,对有一定规模的生猪定点屠宰场实行合并或租赁经营,由三牧公司委派专业屠工到乡镇屠宰场宰杀生猪,由畜牧部门负责检疫管理。二是对肉品销量较小,建有临时屠宰点的乡镇以及被合并乡镇集镇由三牧公司与肉品经营户签定肉品销售合同,由三牧公司直接将肉品送上门销售,从而杜绝私屠滥宰行为。三是对定点屠宰企业要建立优质服务体系。打破区域界线,实行公开竞争,也可鼓励肉品经营户任意选择屠宰企业宰杀生猪。

三、明确职责,形成合力,构筑齐抓共管的铜墙铁壁一是各乡镇公安派出所要积极配合当地政府抓好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对于私屠滥宰行为要从严打击。二是工商、卫生、畜牧要强化工作责任,按照各自的范围和权限结合整治私屠滥宰强化对市场,卫生、食品安全、肉品检疫等工作。三是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条例》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消费者和各餐饮企业,各工厂、学校等在购买肉品时要认真查看肉品检疫验讫印章,拒绝购买白条肉,使私屠滥宰行为无机可乘。

 四、优化环境,制定政策,鼓励定点屠宰企业又快又好发展。一是要通过项目争取,把乡镇生猪定点屠宰场纳入基层项目建设,在资金上给予支持,同时对于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的定点屠宰企业各级政府要给予奖励。二是县物价局要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乡镇生猪定点屠宰场加工收费价格。三是环保、畜牧部门要在场房消毒,动物无害化处理,污水处理等各方面给予适当的资金扶持,确保乡镇生猪定点屠宰场又快又好发展。

 

 

作者单位:兴山县畜牧局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