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兽医监督 >动物检疫
 
二00八年宜昌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扎实有效
发布时间: 2009- 01- 06作者:信息来源: 市动物检疫站 字体:【

 

  今年是全国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规范年,宜昌市动物检疫站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规范年活动文件要求,结合《湖北省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制定具体措施,强化监管,切实保证各项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落到实处。

  (一)进一步完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5号文件)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畜牧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鄂政发[2007]3号文件)精神,宜昌市全面推行动物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加强执法体系建设。截止目前,全市大部分县市都已改革到位,但还存在不完善的地方,市站改革还没有完全到位,我站正积极向主管部门请示,落实具体方案,保障措施到位,全面完成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体系改革。

  (二)进一步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建设

  全站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法》的规定,进一步强化《动物防疫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切实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建设,严格管理,加强队伍培训,进一步明确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职责,健全考核制度。

  1、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全市各级动物卫生监督部门继续推行社会服务承诺,结合送畜牧科技下乡、送畜牧法规下乡以及学雷锋宣传月、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科普宣传月、法制宣传月等活动,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活动,加强对新《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和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宣传,加大对管理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宣传力度。共组织各种宣传活动29次,参加宣传人员113人次,印发宣传资料2.1万份,接受市民、农民咨询4000多人次,受教育市民、农民达2万多人次,做到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精通法律法规,管理相对人知法、守法、懂法,社会公众、农民群众了解《动物防疫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了依法实施动物卫生监督的良好氛围。

  2、强化执法学习培训。长期以来,动物检疫站把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执法水平作为工作的前提和重点,大力开展人员素质教育工程建设。各级动物卫生监督部门不断强化队伍的监督管理和检疫人员的培训工作,进行形式多样的培训活动,全面提升动物卫生监督人员的综合素质。市站长期坚持每周四集中学习的传统,从思想道德、法制建设、业务理论、情况交流等多方面入手,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不同层面的学习,保持全市动物卫生监督系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3、严格执法队伍管理。年初,市站召开了各县市区的动检站长、监督所长会议,进一步完善了市站《动物检疫监督工作考核办法》,制定了《宜昌市动物检疫报检点管理办法》和《宜昌市村级动物协检员管理办法》,推行目标责任制,实行量化管理,明确各县市区以自然村为单位产地检疫开展面达100%,运输检疫出证率达100%,以乡镇为单位屠宰检疫开展面达100%,屠宰动物受检率达100%,耳标回收率达100%,屠宰检疫合格出证率达100%,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立案率达100%,结案率达100%,全市专业检疫技术人员占两员总数的80%以上等工作目标。推行信息报告制度和网络化管理,保证上下信息畅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集体讨论和站委会研究,进一步完善了《宜昌市动物检疫站规章制度》,明晰每一位检疫人员的岗位职责,对岗位的工作量、工作任务和完成情况实行量化考核,形成激励机制,激发了广大职工的工作热情,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进一步规范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为,强化动物及动物产品安全监管

  全站紧紧围绕“抓好四大检疫,强化执法监督,完善考核制度,确保肉品安全”的总体思路,进一步规范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为,确保上市动物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

  1、产地检疫工作进一步巩固。产地检疫工作一直都是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市的产地检疫工作一直走在全省前列,全市共产地检疫生猪487.3万头;牛羊89.1万头(只),家禽2521万羽,产地检疫受检率为90%以上,秭归、长阳、五峰达95%以上。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的产地检疫率、出证率均为100%。全面落实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加强动物检疫、动物疫病监测(诊断)和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各县市产地检疫实行报检制度和协检员制度,按照《湖北省动物检疫报检点管理规定》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宜昌市动物检疫报检点管理办法》,开展报检点示范工程建设。在各乡镇合理布设报检点,并签订管理合同,在村组实行公示,公布协检员姓名、办公地点、联系电话、发放便民报检服务卡,方便群众,二十四小时接受申报。

  2、屠宰检疫工作不断完善。屠宰检疫是定点屠宰的核心工作,也是保证市民食肉安全、放心的关键环节。各级动物卫生监督部门严格按照《湖北省动物检疫技术规范》要求,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规范检疫操作,保证同步检疫到位,做到随宰随检,有宰必检,严把“四关”即“入场关、待宰关、同步检疫关、宰后处理关”。强化凭免疫耳标、运输检疫证明或产地检疫证明、运载工具消毒证明等入场待宰的索证登记制度,采用个体检查和群体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对进场牲畜严格查证查标验物,使定点屠宰场生猪耳标率和持证率达95%。城区各定点屠宰场实行准入制管理,进场生猪经驻场检疫人员严格查证验物后场方按《宰前检疫处理通知书》的要求收购,进一步规范了检疫程序,使屠宰检疫工作落实到位。对屠宰检疫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肉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无害化处理。通过屠宰检疫把关,保证了上市肉品全部检疫合格。同时还有效地促进了产地检疫和防疫工作的顺利开展。全市共屠宰检疫生猪130.2万头;检出不合格肉品2637头,检出率0.2%。其中城区屠宰检疫生猪90.2万头,检出病害生猪1786头,全部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通过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共同努力,全市屠宰检疫开展面、屠宰动物受检率、耳标回收率、上市肉品(生肉类产品)持证率、病害动物、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率均达100%。

  今年是奥运年,全市按照省畜牧局“强化源头控管,抓好产销对接,加强区域互动,实行全程监管”的原则要求,全面落实本部门的具体监管内容、措施和职责,认真对进京入沪的备案企业进行清理登记,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监管,并不定期开展监督抽查。我市有两家进京入沪企业,即宜昌双汇有限责任公司和当阳市翔鹤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按照省所要求,市站和当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分别和上述两家公司签定了《湖北省奥运期间涉奥企业动物及动物产品安全监管责任书》,进一步明晰责任,强化监管,确保了宜昌市进京入沪动物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

  3、运输检疫工作日益规范。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督促各县市继续落实省政府办公厅[2004]141号和[2007]12号文件精神,做好县市之间、乡镇之间的协调工作,杜绝违规收费和只收费不检疫等违法行为。结合产地检疫工作,加强报检点管理,要求检疫员严格遵守《动物检疫监督执法十不准》的规定,切实履行职责,规范检疫程序、规范收费方式、规范出证行为,严防公路“三乱”发生。同时加强沟通,齐抓共管,城区定点屠宰场检疫员与各报检点检疫员及时互通信息,并和市站执法队共同解决运输检疫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营造团结和谐的检疫氛围。全年运输检疫生猪326.7万头,牛羊48.5万头(只),禽1556.5万羽,全市运输检疫工作中处理疫情61起,无害化处理病死牲畜1106头,全部按规定做了无害化处理。

  4、市场检疫监督持续加强。今年奥运年,也是市委市政府“三城联创”接受主管部门和专家验收的一年,农贸市场的管理是否规范化是“三城联创”验收是否达标的重要组成部分。全站按照畜牧局的统一部署,对城区62家集贸市场肉食品摊点进行了一年多的整治,使全市所有农贸市场全部达标。我站常年与工商、商务等其他职能部门紧密配合,共同协作,开展联合整治行动,重点打击私屠乱宰、销售未经检疫的“白条肉”以及加工销售病死猪肉等违法行为,今年共组织70余次联合行动,查处了一批违法案件,全市共监督检查肉类产品23.5万吨,查处不合格肉品5000余公斤,全部进行了无害化处理。

  5、家禽销售市场监管更加严格。城区销售家禽实行定点申报、集中检疫、凭标经营、市场监督的制度,全年共检疫家禽362.1万羽,检出不合格家禽4953羽,检出率0.1%,全部作无害化处理。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活禽经营市场秩序,加强活禽交易管理,切实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的防控工作,我站按照农业部、卫生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活禽经营市场管理做好禽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针对我市唯一的家禽批发市场,我站专门制定了《关于规范民大家禽批发市场经营秩序的管理制度》,包括消毒和无害化处理制度、定期休市制度、市场准入制度、疫情监测制度和疫情报告制度,并和民大家禽批发市场责任方宜昌市民大农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定了管理责任划分协议书,以更好地明晰责任,强化监管。5月份,市站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全市家禽经营市场整治行动,针对我市活禽经营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以规模化禽类养殖场、活禽批发市场、有活禽经营屠宰的集贸市场和超市为重点,突出抓好生产源头、运输、批发、屠宰和零售等环节,严厉打击违规饲养、贩运和销售不合格活禽及禽类产品的违法行为,确保上市活禽检疫率达到100%,活禽经营市场和运载活禽的工具的消毒面达到100%,活禽批发市场、有活禽经营的集贸市场和超市进货索证索标率达到100%,病害禽、注水禽等假冒伪劣禽类产品销售现象得到全面遏制,有效防止了高致病性禽流感通过市场环节传播,维护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6、执法监督管理力度加大。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是防疫检疫工作正常开展的有效保证。为此,全市各级动物卫生监督部门克服执法人员少、执法经费短缺、执法手段落后、执法大环境差等种种困难,在各地积极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形成了“以检促防,以防保检”的良好态势。全市各级动物卫生监督部门共组织各类执法检查186次,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297起,查获不合格肉品9.8吨,罚款11.3万元。市站今年抽调精兵强将充实到执法队,每天在城区各集贸市场、大型超市、冷库及餐饮单位巡查,查处经营不合格肉品的违法行为。仅城区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66起,立案26起,结案26起,查处不合格肉品5000公斤,涉案金额10余万元,罚款13810元。执法监督部门结合屠宰检疫和市场检疫情况,与相关职能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形成对危害市民身体健康违法行为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强有力的打击力度,既保障了广大市民的食肉安全,又提升了动物卫生监督部门的形象,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7、疫情处置程序更加规范。为了做好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保证畜牧业生产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我市动物卫生监督部门严格按照《湖北省重大动物疫情处置程序》要求,规范疫情处置程序,将疫情严格控制在疫点,确保有疫不流行,有病不成灾。为督促各县(市、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落到实处,市站制定相关措施,在全市范围开展大面积消毒灭源工作,并组建督查专班,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确保检疫监管落到实处,确保消毒灭源取得明显效果,将疫情扩散的风险控制在最低。

  (四)进一步严格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管理

       市站从动物及动物产品流通领域的监管入手,通过规范出证、验证制度,进一步规范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流通行为,确保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的有序管理。

        1、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文书规范化。严格按照《农业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和《执法文书制作规范》的要求,统一了二十一种执法文书,规范执法办案行为,办案过程中严格按照省畜牧兽医局制定的《畜牧兽医行政处罚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全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办理的动物卫生违法案件没有一起被复议或诉讼。

        2、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管理制度化。市站按照农业部和省畜牧局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管理制度要求,严格执行“统一格式,统一订购,统一发放,统一使用,统一管理”的“五统一”制度,所有的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包括检疫专用章、五种检疫证明、动物产品检疫验讫标志等,均从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统一订购,然后逐级发放至各县市区动物卫生监督部门,全年购买五种检疫证明共19750本,发放10685本。市站专门制定了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管理制度,实行专库保存、专人管理,领放手续严格,对证章标志的订购、入库、发放、使用、回收、保存和销毁实行登记制度,做好详细记录,使全市的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3、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目标管理量化。为促进全市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的规范使用,市站将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管理纳入2008年全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范畴,加大评分值。要求各县市区动物卫生监督部门严格按规定执行证章标志订购、入库、发放、使用、回收、保存和销毁登记制度,对不按规定执行的,除在考核中扣分外,还全市通报。针对证章标志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有效的整改措施,进一步规范了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管理工作。

       (五)进一步加大动物卫生监督综合执法能力建设

  近年来,国家、省、市对我市动物卫生监督系统的基础设施进行了持续投入,全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得到了全面加强。一是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我市积极向财政部门争取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经费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充实监督执法设备,配置了执法车、照相机、摄像机、录音笔等执法取证工具,配备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投影仪、快速检验设备、消毒设备、扑杀设备和人员防护设备。市站还在各场点化验室添置了部分设施设备,增加了化验项目,确保检疫结果准确。各县市区2004-2008年国家防疫基础设施建设和地方配套建设都已基本到位,使全市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得到有效的提升。二是动物卫生监督信息沟通机制进一步健全,按照省动物卫生监督网和宜昌市畜牧兽医网的建设管理要求,建立我市和省所监管协作机制,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动物卫生监督联防联动,及时规范上报我市各级动物卫生监督信息,保证通讯、网络信息畅通,实现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动态化、网络化管理。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