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工商总局紧急通知:禽类产品必须挂牌经营 |
| 发布时间: 2009- 01- 14 | 作者: | | 字体:【大 中 小】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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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工商总局发出紧急通知,强调要把实行禽类产品“挂牌经营”制度作为市场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传播的一项有效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并认真抓好落实。
紧急通知明确,要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坚决杜绝无合法票证产品进入市场,市场内禽类产品经营者须挂牌经营,标明禽类产品生产地、动物检验检疫证明及销售承诺等内容。各地工商部门要通过责任书形式细化市场开办单位责任人的责任,指导市场开办单位与场内经营者逐一签订责任书,明确场内经营者具体责任和责任追究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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