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推进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建设,保障动物卫生和动物产品安全,我站按照省畜牧兽医局的统一部署,在市畜牧局的正确领导下,精心组织,周密策划,进一步完善了我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现将上半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新《动物防疫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一)利用每周四的集中学习时间,组织全站职工认真学习新《动物防疫法》,深刻领会其精神,牢固树立“依法防疫、规范执法”的意识。广泛利用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多种形式,扩大宣传范围,加强宣传效果,同时利用各种宣传日活动,比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畜牧兽医学会活动日,大力宣传新《动物防疫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经营户知法守法和市民自我保护意识,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
(二)认真组织各县(市、区)动物检疫站、动物卫生监督所积极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规范年活动和新《动物防疫法》的宣传,为各县(市、区)免费发放部分《动物防疫法》宣传标语、警示牌及招贴画等,并组织专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建设。
按照《动物防疫法》、国发[2005]15号文件、农医发[2005]19号文件和省政府[2007]3号文件相关要求,我市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全面推行动物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加强执法体系建设。全市地级监督机构2个共56人,为检疫监督合设,其中一个为全额补贴,一个为差额补贴;县级监督机构21个共207人,其中检疫监督合设15个共164人,检疫监督分设6个共43人,全部为全额补贴。由于历史原因,各县市区动物卫生监督体制改革还存在不同步、不到位,执法体系建设不完善的现象。我站正积极向主管部门请示,落实具体方案,保障措施到位,全面完成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体系改革,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执法队伍。
三、规范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为。
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理念,结合省农业厅《关于全省农业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工作方案》和市农业局《关于市直农业系统“加强作风建设,提高行政效能”学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端正执法理念,改进执法作风,规范执法行为,为全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进一步规范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市场检疫和运输检疫工作程序,提高受检率。我站参照《湖北省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考核办法》,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将各项动物检疫监督工作纳入量化管理范围,并督促各县(市、区)因地制宜制定相应措施,切实保证各项检疫监督工作落到实处。
1、产地检疫工作方面。我市的产地检疫工作已经形成制度,逐步走上了正轨,以乡镇为单位开展面已达100%,产地检疫受检率和出证率已达90%,秭归、长阳、五峰等县市产地检疫率和出证率已达95%以上。全市各地检疫部门基本做到了临栏检疫、合格出证、一畜一证。改革到位的县市产地检疫实行协检员制度,在乡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聘请业务能力强、已取得检疫员证的人员担任协检员,并签订管理合同,在村组实行公示,公布协检员姓名、办公地点、联系电话、发放便民报检服务卡,方便群众,二十四小时接受申报。改革未到位的县市产地检疫实行委托制,将产地检疫工作委托给乡镇畜牧兽医站,签订委托书,明确委托范围及检疫人员,明确责任,县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指导,并提供检疫证书。各地进一步完善屠工凭证管理制度,建立屠工管理档案,所有屠工必须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凭“一证一标”(产地检疫证明、免疫耳标)屠宰牲畜,严厉打击无证屠工的私屠乱宰行为。同时加强生产源头管理,对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牲畜交易集散地进行实时监督,严格业主报检制度,保证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的产地检疫率、出证率100%。
2、屠宰检疫工作方面。各级动物卫生监督部门认真贯彻实施《湖北省动物检疫技术规范》,进一步加强规范化管理,保证同步检疫到位,做到随宰随检,有宰必检,严格把好宰前检疫、宰后检疫和无害化处理三个环节。并进一步强化凭免疫耳标、产地检疫证明、运载工具消毒证明等入场待宰的索证登记制度,坚持个体检查和群体检查相结合,对进场牲畜严格查证查标验物,使得定点屠宰场生猪耳标率和持证率达95%。城区各定点屠宰场实行准入制管理,进场生猪经驻场检疫人员严格查证验物后场方按《宰前检疫处理通知书》的要求收购,进一步规范了检疫程序,使屠宰检疫工作落实到位。各县市也大力加强定点屠宰场同步检疫设施建设,确保检疫结果快速准确。对屠宰检疫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肉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无害化处理,通过屠宰检疫把关,保证了上市肉品全部检疫合格,同时还有效地促进了产地检疫和防疫工作的顺利开展。
3、运输检疫工作方面。我站专门研究部署,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加强内部管理,督促各县市落实省政府办公厅[2004]141号和[2007]12号文件精神,做好县市之间、乡镇之间的协调工作 。严肃查处违规收费、拉拢检疫员以及只收费不检疫等行为;二是加强报检点管理,在各县市抽调政治素质高、业务素质精、工作作风实的骨干检疫员充实到报检点工作,严格按照《湖北省动物检疫报检点管理规定》的要求,规范检疫程序、规范收费、规范出证,严防公路“三乱”发生;三是严肃纪律,严格考核,要求检疫员严格遵守《动物检疫监督执法十不准》的规定,并参照我站制定的《动物检疫报检点管理办法》,督促检疫人员切实履行职责;四是开展产地、屠宰检疫联动,城区定点屠宰场检疫员与各报检点检疫员及时互通信息,并和市站执法队共同解决运输检疫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营造团结和谐的检疫氛围。
4、市场检疫工作方面。今年是我市“三城联创”工作接受检查验收的重要阶段,对农贸市场的规范化管理提出了很高的要求。通过我站的集中整治,城区62家集贸市场肉食品经营户管理规范,家禽销售区清洁卫生,上市销售肉食品安全放心。
(二)进一步加强家禽销售市场的监管,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我站按照《活禽经营市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管理办法》(农医发[2006]11号)和《活禽经营市场推荐管理制度》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活禽经营市场消毒制度、活禽批发市场休市制度、活禽经营市场疫情监测制度、活禽经营市场无害化处理制度、活禽经营市场疫情报告制度等一系列规范化管理制度,规范市场监管行为。
(三)严格按照《湖北省重大动物疫情处置程序》要求,规范疫情处置程序,将疫情严格控制在疫点,确保有疫不流行,有病不成灾。为督促各县(市、区)动物检疫站、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落到实处,我站制定相关措施,在全市范围开展大面积消毒灭源工作,并组建督查专班,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确保检疫监管落到实处,确保消毒灭源取得明显效果,将疫情扩散的风险控制在最低。
(四)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管理,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查处逃避检疫和运输、加工、贩卖病死动物及动物产品的违法行为,按照《病死动物肉检疫检验规范》的要求,严格对检出的不合格动物及动物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我市各级动物卫生监督部门克服执法人员少、执法经费短缺、执法手段落后、执法大环境差等种种困难,在各地积极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形成了“以检促防,以防保检”的良好态势。站执法队每天在城区各集贸市场、大型超市、冷库及餐饮单位巡查,查处经营不合格肉品的违法行为。执法监督部门结合屠宰检疫和市场检疫情况,与相关职能部门建立联动机制,重点查处群众举报、新闻媒体披露、领导批示查办的案件,形成对危害市民身体健康违法行为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强有力的打击力度,既保障了广大市民的食肉安全,又提升了本部门的形象,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提高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能力。按照省动物卫生监督网建设管理要求,建立我市和省所见监管协作机制,实行动物卫生监督联防联动。及时规范上报我市各级动物卫生监督信息,保证通讯、网络信息畅通,实现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动态化、网络化管理。切实规范肉品快速检疫检验行为,大力推广《禽类及禽产品检疫操作规范》和《病死动物肉的检疫检验规范》,我站集中购买了一批肉品快速检疫检验箱和检疫检验工具箱,配置了专业扑杀设备,逐步提高了执法装备水平。
通过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规范年活动,同时也发现我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还存在不足,具体有以下几点:
一是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体制还存在上下不一致、改革不到位、执法体系建设不完善的情况。
二是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力度不够,缺乏强制性的措施以保证产地检疫到位。多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仍处于执法人员少,经费紧,一边要执法,一边要挣钱吃饭的矛盾之中;同时产地检疫工作面向千家万户,对农民出栏畜禽不报检的行为处罚难度大。报检点的工作又是被动受检,不能上路设卡,对经营者也无法制约。
三是随着兽医体制改革的推进,检疫人员思想不稳定,产地检疫呈滑坡趋势,临栏率低,健康把关不严。产地检疫运作成本高,在山区用于劳务和工本费的支出占检疫费的三分之二,由于人员紧、经费少,工作重点转到屠宰检疫和运输检疫,运输检疫代替了产地检疫。
四是普法力度不够,守法意识差,养殖户、经营户主动报检意识不够,凭证出栏、运输的意识差。生产者从散养发展到规模饲养,很多生产设备不能到位,技术无法落实,防疫不能到位,导致畜禽死亡率高,生产者为了减少损失,出售患病或病死动物的现象时有发生。低收入消费者和小餐馆为了节约成本,采用未经检疫的畜产品,导致未经检疫畜产品、病害肉品难以控制。
五是私屠滥宰、未经检疫肉品上市的现象在许多地方长期存在。由于存在较大的利润空间,病死肉品屡禁不绝,相关职能部门不能齐抓共管,没有建立健全完善的市场准入机制。检疫监督部门孤军作战,势单力薄,许多地方管理不到位,市民反映强烈,肉食品方面的问题都归咎于动物卫生监督部门。
六是家禽定点批发、集中检疫、凭标经营的法律不规范,依据不足,查处市场销售未经集中检疫的家禽的处罚依据不足。
上半年,在我站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规范年活动得以顺利实施,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下半年,我站将全面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逐步实现动物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到位、配套法规完善、队伍素质合格、执法手段完备、执法行为规范等目标,全面提升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水平,促进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持续健康发展。